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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向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其就业服务

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向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其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其就业服务机构受理后,通过吉林就业信息管理系统比较、实地考察调查等方式核实申请人的相关信息和提交材料。

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向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其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其就业服务机构受理后,通过吉林就业信息管理系统比较、实地考察调查等方式核实申请人的相关信息和提交材料。对人员公示无异议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其就业服务机构应当每季度生成《吉林省首次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并按照规定将补贴资金分配给申请人的银行账户。

符合条件的人员应当向户籍所在地(常住地)街道(乡)或者社区(村)服务所(站)提出申请。受理街道(乡)或社区(村)后,通过就业信息管理系统进行验证,并通过合格的初步审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当对通过初步审查的人员进行审查。核实后送同级财政部门,按规定向申请人个人银行账户支付补贴资金。

就业系统

符合条件的人员向户籍所在地(常住地)街道(乡镇)或社区(村)服务所(站)提出申请。街道(乡镇)或社区(村)受理后,通过就业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核实对比,符合条件的初审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通过初审的人员进行审查。核实无误送同级财政部门后,按规定向申请人个人银行账户支付补贴资金。

稳定就业促进就业,要努力协调、系统联动。稳定就业,促进就业,是一项系统、可持续、长期的工作。也就是说,影响就业的因素很多,有些甚至相互交织叠加。因此,必须系统地应对多种措施的稳定和扩大就业问题。一个重要方面是加快部门协调、系统联动、准确服务、科学管理的高质量、充分就业体系的建设。面对新的问题和新的需求,只有从多个方面、多个角度,形成协同作用,整合政策对就业的牵引力,才能不断编织牢固的就业安全网络,促进最大的民生项目、民生项目和基础项目的高质量发展。

据悉,我省按照“实用、有效、易用”、“人找岗位方便、准确”的建设理念,打造了“5” 2.依托省电子政务平台、人力资源地图等信息资源,上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省政府相关信息系统下接市县公共就业信息平台,支持全省“5” 就业之家建设,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便捷、准确、高效的公共就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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