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招生系统

宁波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指南

“在宁波,选报民办学校的学生第一阶段若未被录取,将自动进入其在招生管理系统报名时所选的区、县(市)并进入本阶段招生程序。符合入学及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家长的指导下报读义务教育学校,自愿选择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不能兼报。

根据杭州、宁波等地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学生在网上报名时,不能同时报考公立私立学校,只能在公立学校或私立学校中选择一类。选择杭州民办学校的学生,如果不摇中民办学校,将按照同类排名靠后的原则,排在只报公办学校的同类学生之后,回公办学校参加录取。“在宁波,选报民办学校的学生第一阶段若未被录取,将自动进入其在招生管理系统报名时所选的区、县(市)并进入本阶段招生程序。宁波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公立学校继续按照住户一致优先的原则,对所有进入本阶段的招生对象进行分类排序,并依次录取学生。随迁子女按量化积分入学。

以杭州小升初管理系统确认的信息为依据,根据小学毕业生户籍、家庭住房、学籍等情况,在公立中学招生计划数量内,按照下表排序规则依次录取。

自2020年招收小学部一年级新生以来,九年制民办学校在学生(家长)自愿的基础上实行直升。对于已经招收的小学生,学校采用直升初中,直升报名和录取工作纳入招生管理系统。如果报名人数超过初中招生名额的,不得通过计算机随机分配录取。直接报名人数不超过初中招生名额的,一次性全部录取;直接申请后多余的名额按照民办学校招生规则统一招生。

符合入学及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家长的指导下报读义务教育学校,自愿选择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不能兼报。如果选择私立义务教育学校,每个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可以填报一所私立学校参加计算机随机录取,并可以填报一所私立学校调整志愿。报名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在规定时间登录浙里办-金华市义务段招生管理系统,入学信息登记。不符合入学和报名条件的平台不予登记。

●县教育局回复:符合我县招生条件的三类招生对象,可以在我县公立或私立学校中选择,不能同时报考。符合入学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可以在量化积分入学或私立学校中选择,不能同时报考。量化积分录取是指当地招生管理部门根据随迁子女的录取政策,通过量化积分安排录取。私立学校在招生管理系统中不包括以招收随迁子女为主的学校。

(1)信息公布。招生前,在温州市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系统公布招生简章(包括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收费标准)等相关招生信息。

学生(家长)可以登录招生管理系统,根据地区查看报名说明,获取意向学校的招生信息(如公立学校教学区、招生计划等。;私立学校招生简章,包括招生计划、收费标准等。),并实时查询报名情况。系统将在报名人完成报名、获得预录取顺序号及确认录取后,第一时间以短信方式通知监护人。详见《瑞安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指南》。

(3)招生。根据同步和分批录取相结合的原则,招生工作由文教体育局分阶段统一组织实施。6月12日-分别于13日启动民办中小学第一轮录取、确认、缴费;6月15日启动民办学校摇号入围放弃补录工作;6月17日启动民办学校招聘不足补招工作。7月15日,公立中小学预录取启动。7月底完成公立民办学校招生,在招生管理系统开通录取结果信息查询功能。8月20日前,各学校根据不同阶段的录取时间,有序发放新生纸质或电子录取通知书。九月初,公立私立学校新生同时注册电子学籍。

第二阶段:第一阶段,未被录取人员自动进入招生管理系统注册时选择的招生办公室,进入现阶段的招生程序。公立学校继续对所有进入本阶段的第一、二类招生对象进行分类排序,并依次录取学生。(二)公立学校第三类对象录取(包括随迁子女量化积分录取对象)

市教育局要求各区、县、开发区及时将学生信息录入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充分利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加强日常监管,严格执行人籍一致,人籍随人走,加强普通高中新生学籍审核,确保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学籍注册、实际就读一致。所有普通高中不得招收省内其他城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以下的初中毕业生,区、县、开发区不得为此类学生办理招生和转学手续;严禁同时注册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双重学籍。

监护人应确保招生管理系统中填写的信息真实有效。假信息将直接影响适龄儿童和青少年的正常入学。报名截止日期后,招生管理系统上的报名信息无法更改。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当地教育办公室负责核实所有在本镇(街道)报名渠道报名的适龄儿童青少年(包括报名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青少年、随迁儿童等)的户籍、住房、居住证等基本信息。).如果信息验证不符合要求,监护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更改信息,或到符合要求的镇(街道)教育办公室参加现场补充报名。已通过报名地教办报名资格验证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再参加本市其他镇(街道)教办组织的招生。

相关资讯

    暂无相关的数据...